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,苏人社规(2018)2号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形成精准科学,规范有序,竞争择优的科学化、社会化、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,服务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改革,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,调动广大劳动者学技术、专技能的积极性,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》,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改革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》,制定本办法。